--未定稿《清史》列传人物介绍

,字仲芳,湖南衡阳人,生于咸丰五年。先世以科第仕宦显于父尔康,翰林院吉士,官至高州府知府,升用道员。

咸丰十一年,缉椝遵例报捐主事。同治四年,捐升郎中。六年,与父随军追击湖北永隆河一带捻军,获胜,经湖广总督李鸿章保奏,赏戴花翎。后由郎中报捐,分部行走,并加三品衔。九年,侍父所,读书好法家言。父与幕僚议疑狱,缉侧尝条举律案,相证验。父卒,服除,娶曾国藩之女为妻。

光绪十年,拜晤两江总督左宗棠。宗棠爱其才,勉励再三。海防例,改捐道员,分省试用,委办江南机器制造局务。及抵局,兴利除弊,以杜侵欺。十四年,曾国荃任两江总督,以其办理江南制造局,兼办上海洋务两江营处、云南勘验军械机器局得力,奏请留于江苏,补用道员,交军机处存记。十六年,实授苏松太道,驻上海,管理海关,并参与讨论筹办中国邮政等事务。十九年十二月,升任浙江按察使。二十年五月,中日战争爆发,奉旨专办台湾防务后路转运。二十一年,劝办顺直赈捐出力,经直隶总督李鸿章保奏,获加二品顶戴,经吏部带领引见。翌年,迁江苏布政使。

二十五年五月,根据户部议定章程,负责清查江苏沿江沿海各属垦荒税契,除积弊,恤民隐,于国计民生两有裨益。

十月,奉派会同盛宣怀与赫德将加税事宜查照条约筹议办法。经过多次密商,拟定税厘兼顾办法,即进口洋货税厘并征;并将出口土货,向完半税者,改完厘金,以抵亏厘之数。洋税、厘金均为财政收入大端,为慎重起见,清廷谕令将该办法发交沿海沿江督抚认真讨论。旋因义和团兴起与八国联军入侵而终止。

二十六年五月,署理江苏巡抚。与刘坤一、袁世凯等会商,疏浚运河,兼程赶运漕粮,并部署沿海沿江防御工事,组织团练,添募乡勇,分布海口要隘,加强防御。七月,京师失陷,两宫西。奉旨筹集兵饷,并将二十万石漕粮,经过汉江运往陕西,以济燃眉之急。二十七年,奏请于苏省改设学堂,参酌山东章程,设法扩充,增置译书局、藏书楼、博物院,以资习。并通省外各府厅州县,一体仿办,收实效。旨令“认真办理。收成效” 。

是年十一月,调任安徽巡抚。为筹集安徽分摊之赔款,奏请援照江浙成案,于各属所征地丁漕米每银一两,米一石,各加收钱三百文。 又创办大学堂,创设初级师范学堂,并先于高等学堂附设师范生一班,以备中小学堂派充教习之用。并仿效直隶,创设武备学堂,以该堂毕业学生教练兵法技艺。

二十九年八月,调浙江巡抚。时浙江宁海县发生重大教案,教民王品松、传教士朱国光等多人被杀。经受任,立即派遣防军练军前往镇压,先后捕杀二十余人。而法国军舰也驶入宁波附近海面,乘机恫吓,索赔巨款。派员与法国主教进行交涉,并根据来来电,随时指授机宜。 终以赔银十万两,承诺保护教堂,抚恤被杀教民教士等款结案。

三十一年六月,御史姚舒奏缉与浙江布政使翁曾桂黩不职,请求查办浙省铜元局贪污案,旨令崇善前往查办。旋据复奏、翁曾桂虽无贪实据,然以封疆大吏,不避嫌,偏信属吏。且于吏治新政,均不讲求,以致绅民啧有烦言。奉谕令开缺回籍。

三十四年,萍乡、湘潭矿厂大举,盛宣怀派人考察萍乡、株洲,准备修筑铁路以便煤炭运输,湘人群起反对。商民公推上书,请求部下令停止,以顺商情。遭拒绝 。宣统元年,投资纺织业,以银三十二万五千两,将华新纺织厂股权全部购买,改名纺织新局。越二年,丁母忧,缉以哀不自胜,致疾。宣统三年二月初二病卒。照巡抚例赐恤,准其列入国史《孝友传》。